馬丁路德文庫

Martin Luther Library • 聖經註釋 132 篇 • 講道集 161 篇 • 著作文選 589 篇

著作文選(Project Gut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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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集(martinluth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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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註釋(SWORD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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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第03章 第006-014節

加拉太書 第3章 6–14節

第六節:正如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

使徒接著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並回顧聖經關於信心的見證。第一段經文取自創世記 16:6:「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使徒充分利用了這段經文。亞伯拉罕可能因其正直的生活在人面前享有良好的聲譽,但在上帝面前卻不然。在上帝眼中,亞伯拉罕是一個被定罪的罪人。他之所以在上帝面前稱義,不是因為他自己的努力,而是因為他的信心。聖經明確指出:「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保羅強調了兩個詞:亞伯拉罕信。信靠上帝構成最高的敬拜、首要的職責、第一位的順服和最重要的獻祭。沒有信心,上帝就在我們裡面失去了祂的榮耀、智慧、真理和憐憫。人的首要職責是信靠上帝,並以他的信心榮耀祂。信心確實是智慧的巔峰,正確的義,唯一真正的宗教。這將使我們對信心的卓越性有所了解。

像亞伯拉罕那樣信靠上帝,就是與上帝和好,因為信心榮耀上帝。信心對上帝說:「我相信你所說的。」當我們注意理性時,上帝似乎在基督徒信條中提出了不可能的事情。對理性來說,基督在主的晚餐中獻上祂的身體和血;洗禮是重生的洗;死人將復活;上帝的兒子基督在童貞女馬利亞的子宮裡受孕等等,這些似乎都是荒謬的。理性大喊這一切都是荒謬的。你對理性輕視信心感到驚訝嗎?理性認為信心是任何人能獻給上帝的首要事奉,這很可笑。

讓你的信心取代理性。亞伯拉罕藉著對上帝話語的信心,駕馭了理性。並非理性會溫順地屈服。它與亞伯拉罕的信心進行了一場鬥爭。理性抗議說,撒拉一個九十歲、天生不育的女人,竟然能生一個兒子,這簡直荒謬。但信心贏得了勝利,擊潰了理性這個醜陋的野獸和上帝的敵人。凡是藉著信心殺死理性這個世上最大怪物的人,都是在為上帝提供真正的服務,比所有種族的宗教和所有功德修士的苦行所能提供的服務更好。

人們禁食、禱告、守夜、受苦。他們意圖藉著自己的努力平息上帝的憤怒,並贏得上帝的恩典。但這對上帝而言毫無榮耀,因為這些勞力者藉著他們的努力,宣稱上帝是一個無情的奴隸主,一個不忠實且憤怒的審判者。他們藐視上帝,使祂成為說謊者,輕視基督及其所有恩惠;簡而言之,他們將上帝從祂的寶座上拉下來,自己坐上去。

信心真正地尊榮上帝。正因為信心尊榮上帝,上帝才將信心算為義。

基督徒的義是人心藉著基督耶穌對上帝的信靠。這種信靠因基督的緣故被算為義。基督徒的義由兩件事構成:對基督的信心,這是上帝的恩賜;以及上帝接納我們這不完美的信心為完全的義。因為我對基督的信心,上帝會忽略我的不信、我靈魂的不情願,以及我的許多其他罪。因為基督翅膀的蔭蔽覆蓋著我,我不懼怕上帝會遮蓋我所有的罪,並將我的不完美視為完全的義。

上帝「眨眼」看我的罪,並將它們遮蓋。上帝說:「因為你相信我的兒子,我將赦免你的罪,直到死亡將你從罪身中解脫。」

學習理解你基督徒之義的構成。信心是軟弱的,但對上帝而言,這已足夠,祂不會將罪歸咎於我們。祂不會因此懲罰或定罪我們。祂會赦免我們的罪,彷彿它們根本不存在。祂這樣做並非因為我們配得這樣的憐憫。祂這樣做是為了我們所信的耶穌的緣故。

矛盾的是,一個基督徒既是義人又是罪人,既是聖潔的又是世俗的,既是上帝的敵人又是上帝的兒女。這些矛盾,不理解真正救贖之道的人無法調和。在教皇制度下,我們被告知要勞苦,直到罪惡感離開我們。但這種錯亂觀念的作者們,在臨終時常常陷入絕望。如果基督沒有慈悲地將我從這個錯誤中解救出來,我也會如此。

我們這樣安慰受苦的罪人:弟兄,你今生永遠無法完美,但你可以聖潔。他會說:「當我感覺到自己的罪時,我怎能聖潔呢?」我回答:你感覺到罪?這是個好兆頭。意識到自己生病是邁向康復的一步,而且是非常必要的一步。「但我如何擺脫我的罪呢?」他會問。我回答:去看那位天上的醫生,基督,祂醫治傷心的人。不要諮詢那個江湖醫生,理性。相信基督,你的罪就會得到赦免。祂的義將成為你的義,而你的罪將成為祂的罪。

有一次耶穌對祂的門徒說:「父愛你們。」為什麼?不是因為門徒是法利賽人,或受過割禮,或特別遵守律法。耶穌說:「父愛你們,因為你們愛我,又信我是從上帝出來的。你們樂意知道父差我到世上來。因為你們相信了,父就愛你們。」在另一個場合,耶穌稱祂的門徒為惡,並命令他們求赦免。

一個基督徒既蒙上帝所愛,又是罪人。這兩個矛盾如何調和:我是個罪人,配得上帝的憤怒和懲罰,然而父卻愛我?唯獨基督能調和這些矛盾。祂是中保。

你現在明白信心如何唯獨信心稱義,而無需行為嗎?罪仍存在於我們裡面,而上帝恨惡罪。因此,義的輸注變得至關重要。我們從基督那裡獲得這種義的輸注,因為我們相信祂。

加拉太書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心為本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這是保羅反駁猶太人的主要論點:亞伯拉罕的子孫是那些相信的人,而不是那些從亞伯拉罕的血肉之軀所生的人。保羅竭盡全力強調這一點,因為猶太人將救贖的價值歸因於家譜事實:「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和子孫。」

讓我們從亞伯拉罕開始,學習這位上帝的朋友是如何唯獨信心稱義和得救的。不是因為他離開了他的國家、他的親戚、他父親的家;不是因為他受了割禮;不是因為他準備好獻上自己的兒子以撒,而他曾從以撒那裡得到後裔的應許。亞伯拉罕唯獨信心稱義,因為他相信。保羅的論證是這樣的:「既然這是聖經無可辯駁的見證,你們為什麼要堅持割禮和律法呢?難道你們的父親亞伯拉罕,你們如此看重的人,不是在沒有割禮和律法的情況下,唯獨信心稱義和得救的嗎?」因此保羅總結說:「那以信心為本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亞伯拉罕是信徒之父。要成為相信的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必須像他一樣相信。否則,你只是生育的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也就是說,你是在罪中懷胎出生,歸於憤怒和定罪。

以實瑪利和以撒都是亞伯拉罕的親生兒子。如果肉身生育有任何特殊價值,以實瑪利本應享有長子的特權。然而,他卻被排除在外,而以撒蒙召。這證明了信心的子孫才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

有些人批評保羅在創世記 15:6 中將「信心」一詞應用於基督。他們認為保羅對該詞的使用過於寬泛和籠統。他們認為其意義應限制在上下文。他們聲稱亞伯拉罕的信心不過是相信上帝關於他將有後裔的應許。

我們回答:信心預設了上帝憐憫的確據。這種確據包含了我們的罪因基督的緣故得到赦免的信心。除非良心能確信上帝在基督裡的憐憫和應許,否則它永遠不會信靠上帝。現在,上帝所有的應許都追溯到關於基督的第一個應許:「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舊約時代列祖的信心,和我們新約時代的信心,都是對基督耶穌的同一個信心,儘管時代和條件可能不同。彼得在這些話中承認了這一點:「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嗎?我們相信,我們得救是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恩典,正如他們一樣。」(使徒行傳 15:10-11)。保羅寫道:「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哥林多前書 10:4)。基督自己也宣告:「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他看見了就快樂。」(約翰福音 8:56)。列祖的信心是針對將要來的基督,而我們的信心則安息在已經來的基督身上。時間不會改變真信心的對象,也不會改變聖靈。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真正的信徒對基督總是有著同一個心意、同一個印象、同一個信心。我們也像舊約的列祖一樣,相信將要來的基督,因為我們期待基督在末日再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加拉太書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心為本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保羅說:「你們從亞伯拉罕的例子和聖經清楚的見證中知道,那些對基督有信心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無論他們的國籍、律法、行為或出身如何。應許是給亞伯拉罕的,『你必作多國的父』;又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為了防止猶太人誤解「萬國」一詞,聖經特意說「多國」。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是來自萬國的基督信徒。

加拉太書 3:8 並且聖經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

保羅對加拉太人說:「你們的誇口毫無用處,因為聖經在律法頒布之前很久就預見並預言,外邦人將藉著亞伯拉罕蒙福的『後裔』唯獨信心稱義,而不是藉著律法。這個應許是在律法頒布前四百三十年作出的。因為律法是在亞伯拉罕之後這麼多年才頒布的,它不能廢除所應許的福分。」這個論點很有力,因為它基於精確的時間因素。「我的加拉太人啊,律法是在應許之後四百三十年才來的,你們為什麼要誇耀律法呢?」

假使徒們榮耀律法,卻輕視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儘管它比律法早了許多。在亞伯拉罕因信心被算為義之後,聖經才首次提到割禮。保羅說:「聖經旨在預防你們對律法之義的迷戀,在割禮和律法被設立之前,就確立了唯獨信心稱義。」

加拉太書 3:8 就預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猶太人誤解了這段經文。他們想把「祝福」一詞解釋為「讚美」。他們想讓這段經文讀作:萬國都必因你得讚美。但這是對聖經話語的歪曲。保羅用「亞伯拉罕相信」這句話,描述了一個屬靈的亞伯拉罕,他因信心而更新,因聖靈而重生,使他成為多國的屬靈之父。這樣,所有的外邦人都可以作為產業賜給他。

聖經除了藉著信心,沒有將任何義歸於亞伯拉罕。聖經談到亞伯拉罕時,是將他描繪成一個站在上帝面前,唯獨信心稱義的人。因為他的信心,上帝向他發出應許:「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拉太書 3:9 可見那以信心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重點在於「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這幾個字。保羅區分了亞伯拉罕和亞伯拉罕。有一個行事的亞伯拉罕,也有一個相信的亞伯拉罕。我們與行事的亞伯拉罕無關。讓猶太人誇耀生育的亞伯拉罕;我們誇耀相信的亞伯拉罕,聖經說他藉著信心領受了義的祝福,不僅為他自己,也為所有像他一樣相信的人。世界應許給亞伯拉罕,因為他相信。如果全世界都像亞伯拉罕一樣相信,那麼全世界都蒙福。

這祝福是福音的應許。萬國都蒙福,意味著萬國都將聽到福音。萬國都將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心,在上帝面前被宣告為義。祝福簡單地說,就是傳播基督救贖的知識。這是新約教會的職責,它藉著傳講福音、施行聖禮、安慰傷心的人,簡而言之,藉著分發基督的恩惠,來分發所應許的祝福。

猶太人展示了一個行事的亞伯拉罕。教皇展示了一個行事的基督,或一個榜樣的基督。教皇引用了約翰福音 13:15 中基督的話:「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我們不否認基督徒應該效法基督的榜樣;但單純的效法並不能滿足上帝。請記住,保羅現在討論的不是基督的榜樣,而是基督的救贖。亞伯拉罕順從上帝的命令受割禮,他被賦予卓越的美德,他在一切事上順服上帝,這當然是他的可敬之處。效法基督的榜樣,愛鄰舍,善待那些逼迫你的人,為敵人禱告,耐心忍受那些以惡報善之人的忘恩負義,這當然是值得稱讚的。但無論是否值得稱讚,這些美德並不能使我們在上帝面前無罪。要在上帝面前稱義,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我們需要基督本身,而不是祂的榜樣,來拯救我們。我們需要一位救贖的基督,而不是一位榜樣的基督,來拯救我們。保羅在這裡談論的是救贖的基督和相信的亞伯拉罕,而不是榜樣的基督或勞苦的亞伯拉罕。

相信的亞伯拉罕不應被埋葬在墳墓裡。他應被拂去灰塵,呈現在世人面前。他應因他的信心而受到極高的讚揚。天地都應知道他和他對基督的信心。行事的亞伯拉罕在相信的亞伯拉罕面前應顯得微不足道。

保羅的話語包含著對比的含義。當他引用聖經說所有與有信心的亞伯拉罕分享信心的國家都將蒙福時,保羅意在暗示,所有沒有基督信心的國家都將受咒詛。

加拉太書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

上帝的咒詛就像一場洪水,吞噬所有不屬於信心的一切。為了避免咒詛,我們必須持守基督裡祝福的應許。

提醒讀者,這一切與民事法律、習俗或政治事務無關。民事法律和條例有其地位和目的。讓每個政府制定最好的法律。但民事之義永遠不能使一個人脫離上帝律法的定罪。

我有充分的理由提請你們注意這一點。人們很容易將民事之義誤認為屬靈之義。在民事生活中,我們當然必須注意法律和行為,但在屬靈生活中,我們絕不能認為自己是藉著法律和行為稱義的,而必須始終牢記基督,我們唯一的救主的應許和祝福。

根據保羅,凡不屬於信心的都是罪。當我們的對手聽到我們重複保羅的這句話時,他們會讓人覺得我們教導政府不應受尊重,彷彿我們贊成反抗既定權威,彷彿我們譴責所有法律。我們的對手對我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因為我們明確區分了民事和屬靈事務。

政府的法律和條例只是今生的上帝祝福。至於永生,暫時的祝福是不夠的。不信者比基督徒享有更多的暫時祝福。民事或法律上的義可能足以應付今生,但不足以應付來生。否則,不信者會比基督徒更接近天堂,因為不信者在民事之義上往往表現出色。

加拉太書 3:10 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保羅接著從申命記的這段引文證明,所有在律法之下的人都處於罪、上帝的憤怒和永恆死亡的判決之下。保羅以迂迴的方式提出他的證明。他將否定句「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轉化為肯定句「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這兩句話,一句是保羅說的,另一句是摩西說的,似乎相互衝突。保羅宣告:「凡行律法的人,都被咒詛。」摩西宣告:「凡不行律法的人,都被咒詛。」這兩句矛盾的話如何調和?一句話如何證明另一句話?除非一個人理解稱義的教義,否則他無法理解保羅。這兩句話根本不矛盾。

我們必須記住,行律法不僅僅意味著遵守律法的表面要求,而是要完美地順服律法的精神。但你在哪裡能找到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呢?讓他站出來,我們就會讚美他。

我們的對手已經準備好答案。他們引用保羅在羅馬書 2:13 中的話:「行律法的,必稱義。」很好。但我們首先要弄清楚誰是行律法的人。他們稱一個「行律法的人」是按字面意義執行律法的人。這不是「行」律法。這是犯罪。當我們的對手去執行律法時,他們就違犯了第一、第二和第三條誡命,事實上他們違犯了整個律法。因為上帝首先要求我們以心靈和信心敬拜祂。這些律法工作者在沒有基督信心的情況下,為了獲得義而遵守律法,這恰恰是違背律法和違背上帝的。他們否認上帝的義、祂的憐憫和祂的應許。他們否認基督及其所有恩惠。

在他們對律法真正目的的無知中,律法的擁護者濫用律法,正如保羅在羅馬書 10:3 所說:「因為他們不明白上帝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上帝的義了。」

在他們的愚蠢中,我們的對手衝進聖經,這裡挑一句,那裡挑一句關於律法的話,就以為他們對律法無所不知。他們的行為之義是赤裸裸的偶像崇拜和對上帝的褻瀆。難怪他們活在上帝的咒詛之下。

因為上帝看到我們無法遵守律法,祂早在律法頒布之前就提供了一條救贖之路,祂應許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我們首先要做的是相信基督。首先,我們必須領受聖靈,祂光照並聖化我們,使我們能夠開始行律法,即愛上帝和我們的鄰舍。現在,聖靈不是藉著律法獲得的,而是藉著對基督的信心獲得的。歸根結底,行律法意味著相信耶穌基督。先有樹,然後才有果實。


經院哲學家承認,僅僅是外在和表面的律法行為,如果沒有真誠和善意,就是赤裸裸的偽善。猶大像其他門徒一樣行事。猶大有什麼問題?請注意羅馬教廷的回答:「猶大是個被棄絕的人。他的動機是邪惡的,因此他的行為是虛偽的,毫無益處。」嗯,嗯。羅馬教廷畢竟承認,行為本身並不能稱義,除非它們出自一顆真誠的心。為什麼我們的對手在屬靈事務上不承認同樣的真理呢?在那裡,最重要的是,信心必須先於一切。人心必須藉著信心得到潔淨,一個人才能動一根手指來取悅上帝。

行律法的人有兩類,真正的行律法者和虛偽的行律法者。真正的行律法者是那些受基督信心感動而行律法的人。虛偽的行律法者是那些藉著機械地行善來尋求稱義的人,而他們的心卻遠離上帝。他們就像愚蠢的木匠,蓋房子時從屋頂開始。這些律法意識強烈的偽君子非但沒有行律法,反而破壞了律法。他們否認上帝在基督裡的應許,從而破壞了上帝的第一條誡命。他們不以信心敬拜上帝。他們敬拜自己。

難怪保羅能夠預言敵基督將帶入教會的那些可憎之事。基督自己也預言敵基督將會出現,馬太福音 24:5 說:「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凡藉著行為尋求義的人,就是否認上帝,使自己成為上帝。他是敵基督,因為他將征服罪、死亡、魔鬼、地獄和上帝憤怒的全能能力歸於自己的行為。敵基督僭奪了基督的榮耀。他是自己的偶像崇拜者。律法之義的人是最糟糕的不信者。

那些打算藉著自己的努力獲得義的人,並沒有明確地說:「我是上帝;我是基督。」但這就等於是這樣說。他們篡奪了基督的神性和職位。其效果與他們說「我是基督;我是救主。我拯救自己和他人」是一樣的。這就是修道士們給人的印象。

教皇是敵基督,因為他反對基督,因為他對上帝的事物任意妄為,因為他轄制上帝的殿。

我無法用言語告訴你,在沒有基督信心的情況下,藉著律法的行為在上帝面前尋求義是多麼罪惡。這是站在聖地的可憎之物。它廢黜了創造主,並將受造物神化。

真正的行律法者是真正的信徒。聖靈使他們能夠愛上帝和他們的鄰舍。但因為我們只有聖靈的初熟果子,而不是十分之一的果子,所以我們不能完全遵守律法。然而,我們的這種不完美,因基督的緣故,不歸算給我們。

因此,摩西的聲明:「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與保羅的說法並不矛盾。摩西要求完美的行律法者。但你在哪裡能找到他們呢?無處可尋。摩西自己也承認他不是一個完美的行律法者。他對主說:「赦免我們的罪孽和我們的罪。」唯獨基督能使我們免於任何過犯。如何做到呢?首先,藉著赦免我們的罪和歸算祂的義。其次,藉著聖靈的恩賜,祂在我們裡面產生新的生命和活動。

駁斥對信心教義的反對意見

在這裡,我們將花時間來探討我們的對手對信心教義提出的反對意見。聖經中有許多關於行為和行為獎賞的經文,我們的對手引用這些經文來反駁我們所教導的信心教義,認為這些經文將證明信心教義是錯誤的。

經院哲學家承認,根據自然的合理秩序,存在先於行動。他們承認,任何行為,如果不是出於正確的動機,都是有缺陷的。他們承認,一個人必須是正確的,才能做正確的事。為什麼他們不承認,人心藉著對基督的信心而對上帝產生正確的傾向,必須先於行為呢?

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中,我們發現了一份聖經聖徒各種行為和事蹟的目錄。大衛,他殺死了一隻獅子和一隻熊,並擊敗了歌利亞,被提及。在大衛的英雄事蹟中,經院哲學家只能發現外在的成就。但大衛的事蹟必須根據大衛的個性來評估。當我們明白大衛是一個有信心的人,他的心信靠主時,我們就會明白他為何能做出如此英雄的事蹟。大衛說:「耶和華曾救我脫離獅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脫離這非利士人的手。」又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辱罵以色列軍隊的上帝。今日耶和華必將你交在我手裡;我必殺你,砍下你的頭。」(撒母耳記上 17:37, 45, 46)。在大衛能夠完成任何一項英雄事蹟之前,他已經是一個蒙上帝所愛、信心堅定的人了。

關於亞伯,同一封書信中說:「亞伯因著信心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當經院哲學家遇到創世記 4:4 的平行經文時,他們只看到這句話:「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啊哈!」他們喊道。「看哪,上帝看重供物。行為確實稱義。」他們眼裡有泥,看不見創世記的經文說耶和華首先看中了亞伯這個人。亞伯因著他的信心取悅了耶和華。因為亞伯這個人取悅了耶和華,所以亞伯的供物也取悅了耶和華。希伯來書明確指出:「亞伯因著信心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

在我們與上帝的交往中,沒有信心,行為就毫無價值,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希伯來書 11:6)。亞伯的獻祭比該隱的獻祭更好,因為亞伯有信心。至於該隱,他對上帝的恩典沒有信心或信靠,卻在自己虛構的價值中趾高氣揚。當上帝拒絕承認該隱的價值時,該隱就對上帝和亞伯發怒。聖靈在聖經中以不同的方式談論信心。有時祂獨立於其他事物談論信心。當聖經絕對地或抽象地談論信心時,信心直接指稱稱義。但當聖經談論獎賞和行為時,它談論的是複合的或相對的信心。我們將提供一些例子。加拉太書 5:6,「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利未記 18:5,「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馬太福音 19:17,「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詩篇 37:27,「離惡行善。」在這些和其他提到行為的經文中,聖經總是談論忠實的行為,一種受信心啟發的行為。「你這樣做就必活著」,意思是:首先對基督有信心,基督就會使你能夠行動和生活。

在上帝的話語中,所有歸因於行為的事物都可歸因於信心。信心是行為的神性。信心滲透到信徒的每一個行為中,就像基督的神性滲透到祂的人性中一樣。亞伯拉罕被算為義,因為信心滲透了他的整個個性和他的每一個行動。

當你讀到列祖、先知和君王如何成就偉大功績時,請記得按照《希伯來書》的記載來解釋:「他們藉著信心制伏了列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希伯來書 11:33)這樣,我們就能正確解釋所有那些看似支持行為之義的經文。律法唯獨藉著信心才能真正遵守。因此,每一個「聖潔的」、「道德的」律法主義者都是被咒詛的。

假設這種解釋不能滿足經院哲學家,假設他們會完全用他們的論點把我困住(他們做不到),我寧願錯,也要將一切榮耀歸給唯獨基督。基督在這裡。保羅,基督的使徒,宣稱:「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 3:13)我親耳聽到,我唯獨藉著基督的寶血和死亡才能得救。因此,我斷定,克服我的罪是基督的事,而不是律法或我自己的努力。如果祂是我救贖的代價,如果祂為我的稱義成了罪,那麼即使你引用一千處經文來反對唯獨信心稱義,支持行為之義,我也不在乎。我有聖經的作者和主站在我這邊。我寧願相信祂,也不願相信那些「虔誠的」律法主義者的烏合之眾。


第 11 節: 很明顯,沒有人能藉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

使徒引用先知哈巴谷的見證來支持他的論點:「義人必因他的信得生。」這段經文份量很重,因為它將律法和律法的行為從我們稱義的過程中排除。

經院哲學家誤解這段經文,他們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如果這是一種有行為的信心,或者是一種由仁愛行為形成和實踐的信心。」他們的注釋是偽造的。談論有形或無形的信心,一種雙重信心,是與聖經相悖的。如果仁愛行為能夠形成和完善信心,我最終將不得不說仁愛行為構成了基督教信仰的本質要素。基督和祂的恩惠將會對我們失去意義。


第 12 節: 律法不是出於信心。

保羅直接反駁經院哲學家,宣稱:「律法不是出於信心。」經院哲學家如此多談論的這種仁愛是什麼?律法難道沒有命令仁愛嗎?事實是,律法除了仁愛之外什麼也不命令,正如我們可以從以下經文推斷出來:「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命記 6:5)「向愛我、守我誡命的人施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 20:6)「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 22:40)如果律法要求仁愛,那麼仁愛就是律法的一部分,而不是信心的一部分。既然基督已經取代了命令仁愛的律法,那麼仁愛作為我們稱義的一個因素,就隨著律法一同被廢除了,只剩下唯獨信心。


第 12 節: 但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

保羅著手解釋律法之義和唯獨信心稱義之間的區別。律法之義是按照經文「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來遵守律法。唯獨信心稱義是按照經文「義人必因信得生」來相信福音。律法是債務聲明,福音是信用聲明。藉著這個區別,保羅解釋了為什麼作為律法誡命的仁愛不能稱義,因為律法對我們的稱義毫無貢獻。

確實,行為是在信心之後的,但信心因此不是一種有功勞的行為。信心是一種恩賜。律法的性質和限制必須嚴格維持。

當我們相信基督時,我們就因信而活。當我們相信律法時,我們可能很活躍,但我們沒有生命。律法的功能不是賜予生命;律法的功能是致死。的確,律法說:「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但是,誰能「行這些事」,即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並愛鄰舍如同自己呢?

保羅對那些因唯獨信心稱義,因此是真正遵守律法的人沒有任何反對。他反對那些認為自己可以遵守律法的人,而實際上他們只是試圖藉著律法獲得稱義,從而違背律法。律法要求我們以真正的信心敬畏、愛和敬拜上帝。律法主義者未能做到這一點。相反,他們發明了上帝從未命令過的新敬拜方式和新行為。他們激怒了祂,正如經文所說:「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 15:9)因此,律法主義者是徹頭徹尾的反叛上帝者,是偶像崇拜者,他們不斷地違背第一條誡命。簡而言之,他們一無是處,儘管表面上他們似乎極其關心上帝的榮耀。

我們這些像古時聖徒一樣因唯獨信心稱義的人,可能在律法之下,但我們不在律法的咒詛之下,因為為了基督的緣故,罪不歸算給我們。如果信徒不能遵守律法,如果罪儘管他們愛上帝卻仍然纏繞著他們,那麼你對那些尚未因唯獨信心稱義,仍然是上帝和祂話語的敵人的人,像不信的律法主義者,能有什麼期望呢?這表明那些尚未因唯獨信心稱義的人遵守律法是多麼不可能。


第 13 節: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耶柔米和他的當代追隨者為了將基督從被稱為咒詛的虛構侮辱中拯救出來,在這段安慰人心的經文上絞盡腦汁。他們說:「這段引自摩西的話不適用於基督。保羅在摩西的經文中自由發揮,將申命記 21:23 的陳述普遍化。摩西說的是『那被掛的』。保羅說的是『凡掛的』。另一方面,保羅在引用摩西的話時省略了『上帝的』這幾個字:『因為那被掛的是被上帝咒詛的。』摩西說的是一個該死的罪犯。」我們的反對者問:「這段經文怎麼能應用到聖潔的基督身上,好像祂是被上帝咒詛,該被掛起來的呢?」這種解經方式可能會讓天真的人覺得是熱心捍衛基督的榮耀。讓我們看看保羅心裡想的是什麼。

保羅並沒有說基督是為自己成了咒詛。重點在於「為我們」這兩個字。基督個人是無辜的。就祂個人而言,祂不應因自己所犯的任何罪行而被掛起來。但因為基督取代了那些罪人的位置,祂像任何其他犯法者一樣被掛起來。摩西的律法沒有漏洞。它說犯法者應該被掛起來。其他罪人是誰?是我們。死亡和永恆的定罪早已宣判在我們身上。但基督承擔了我們所有的罪,並為這些罪死在十字架上。「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 53:12)

古時所有的先知都說,基督將是世上曾經或可能存在的最偉大的犯法者、殺人犯、姦夫、盜賊、褻瀆者。當祂將全世界的罪都擔在自己身上時,基督就不再是無辜的人了。祂是一個背負著保羅這個褻瀆者的罪;背負著彼得這個否認基督者的罪;背負著大衛這個犯姦淫和謀殺,並讓外邦人有機會嘲笑主的罪的罪人。簡而言之,基督被指控犯了所有人的罪,祂要用自己的血為這些罪付出代價。咒詛擊中了祂。律法在罪人中找到了祂。祂不僅與罪人為伍。祂甚至將自己披上罪人的血肉之軀。所以律法審判祂,並將祂掛起來,視祂為罪人。

那些錯誤主義者將基督與我們罪人分開,將祂高舉為一個聖潔的榜樣,從而剝奪了我們最大的安慰。他們將祂描繪成一個威脅性的暴君,隨時準備在最輕微的挑釁下屠殺我們。

有人告訴我,稱上帝的兒子為被咒詛的罪人是荒謬和邪惡的。我回答說:如果你否認祂是被定罪的罪人,你就不得不否認基督死了。說上帝的兒子死了,與說上帝的兒子是罪人,同樣荒謬。

施洗約翰稱祂為「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作為上帝無瑕疵的羔羊,基督個人是無辜的。但因為祂擔當了世人的罪,祂的無罪就被世人的罪惡玷污了。無論我、你、我們所有人犯過或將要犯的罪,它們都是基督的罪,就好像祂自己犯了這些罪一樣。我們的罪必須是基督的罪,否則我們將永遠滅亡。

以賽亞論到基督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我們無權輕視這宣告的力量。上帝不會用言語自娛。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知道基督被我的罪、你的罪和全世界的罪完全覆蓋,是多麼大的安慰啊。

教皇主義者發明了他們自己的信心教義。他們說仁愛創造並裝飾他們的信心。藉著剝奪基督的罪,藉著使祂無罪,他們將我們的罪歸還給我們,並使基督對我們來說毫無價值。這是什麼樣的仁愛呢?如果這是他們所吹噓的仁愛的樣本,我們一點也不想要。

我們在天上的慈悲父看見律法如何壓迫我們,以及我們如何不可能擺脫律法的咒詛。因此,祂差遣祂的獨生子來到世上,對祂說:「你現在是彼得,那個說謊者;保羅,那個迫害者;大衛,那個姦夫;亞當,那個不順從者;十字架上的那個盜賊。我的兒子,你必須償還世人的罪孽。」律法咆哮著:「好吧。如果你的兒子承擔了世人的罪,那麼我在其他地方看不到任何罪,只在祂身上。祂將死在十字架上。」於是律法殺死了基督。但我們卻得了自由。

使徒反對律法之義的論點是堅不可摧的。如果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我們就不擔當它們。但如果基督對我們的罪是無辜的,不擔當它們,我們就必須擔當它們,我們將死在我們的罪中。「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讓我們看看基督是如何戰勝我們的仇敵的。全世界的罪,過去的、現在的、將來的,都纏繞在基督身上並定祂的罪。但因為基督是上帝,祂擁有永恆且不可戰勝的稱義。這兩者,世人的罪和上帝的稱義,在一場殊死搏鬥中相遇。世人的罪猛烈地攻擊上帝的稱義。稱義是不朽且不可戰勝的。另一方面,罪是一個強大的暴君,它制服所有的人。這個暴君撲向基督。但基督的稱義是不可戰勝的。結果是不可避免的。罪被擊敗,稱義得勝並永遠掌權。

死亡也以同樣的方式被擊敗。死亡是世界的皇帝。它擊倒君王、王子、所有的人。它有一個想法要毀滅所有的生命。但基督擁有不朽的生命,不朽的生命戰勝了死亡。藉著基督,死亡失去了它的毒鉤。基督是死亡的死亡。

上帝的咒詛與基督裡上帝永恆的憐憫進行了一場類似的戰鬥。咒詛意圖定上帝的憐憫的罪。但它做不到,因為上帝的憐憫是永恆的。咒詛不得不讓步。如果基督裡上帝的憐憫失敗了,上帝自己也會失敗,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保羅說:「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就明顯給眾人看,仗著十字架誇勝。」(歌羅西書 2:15)他們不能傷害那些藏在基督裡的人。罪、死亡、上帝的憤怒、地獄、魔鬼都在基督裡被制服了。基督在哪裡,邪惡的權勢就必須保持距離。聖約翰說:「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 5:4)

你現在可能明白為什麼相信和承認基督的神性是至關重要的。戰勝全世界的罪、死亡和上帝的憤怒,不是任何受造物能做到的。罪和死亡的權勢唯獨藉著更大的權勢才能被打破。唯獨上帝才能廢除罪、毀滅死亡、除去律法的咒詛。唯獨上帝才能將稱義、生命和憐憫顯明出來。聖經將這些成就歸於基督,從而宣告基督永遠是上帝。稱義的教義確實是基礎。如果我們在這個教義上保持健全,我們在基督教信仰的所有其他教義上也會保持健全。當我們教導唯獨信心稱義時,我們同時也承認基督是上帝。

我無法理解教皇神學家的盲目。他們竟然想像罪、死亡和咒詛的強大力量可以藉著人微不足道的行為之義,藉著禁食、朝聖、彌撒、許願和諸如此類的瑣碎事物來戰勝。這些盲目的領袖將可憐的人們交給罪、死亡和魔鬼的擺佈。一個手無寸鐵的人類受造物如何能對抗這些黑暗的權勢呢?他們訓練出來的罪人比任何盜賊、妓女、殺人犯都壞十倍。唯獨上帝的神聖力量才能毀滅罪和死亡,並創造稱義和生命。

當我們聽到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時,讓我們帶著喜樂和確信相信它。藉著唯獨信心,基督與我們交換位置。祂得到我們的罪,我們得到祂的聖潔。

唯獨藉著信心我們才能稱義,因為信心使我們披上基督的無罪。我們越完全地相信這一點,我們的喜樂就越完全。如果你相信罪、死亡和咒詛是無效的,那麼它們就是虛無、零。每當罪和死亡讓你緊張時,就把它記下來,視為魔鬼的幻覺。現在沒有罪,沒有咒詛,沒有死亡,沒有魔鬼,因為基督已經除去了它們。這個事實是確定的。這個事實沒有任何問題。缺陷在於我們缺乏信心。

在使徒信經中我們承認:「我信聖而公之教會。」這意味著,我相信在上帝的教會中沒有罪,沒有咒詛,沒有邪惡。信心說:「我信這個。」但如果你想相信你的眼睛,你會在聖教會的成員中發現許多缺點和過犯。你看到他們屈服於誘惑,你看到他們信心軟弱,你看到他們屈服於憤怒、嫉妒和其他邪惡的性情。「教會怎麼會是聖潔的呢?」你問。教會的情況就像個別基督徒的情況一樣。如果我審視自己,我會發現足夠的非聖潔來震驚我。但當我看到我裡面的基督時,我發現我完全是聖潔的。教會也是如此。

聖經沒有說基督在咒詛之下。它直接說基督成了咒詛。在哥林多後書 5:21 中,保羅寫道:「上帝使那無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上帝的義。」雖然這段和類似的經文可以恰當地解釋為基督為咒詛和罪成了祭物,但在我看來,最好讓這些經文按其字面意思理解:基督成了罪本身;基督成了咒詛本身。當一個罪人認識到自己時,他不僅感到痛苦,他感到自己就是痛苦的化身;他不僅感到自己是個罪人,他感到自己就是罪本身。

總結這節經文:如果基督沒有成為那偉大的犯法者和所有我們罪的罪魁禍首,那麼所有的邪惡都會壓倒我們,就像它們將永遠壓倒不信者一樣。世人的罪暫時擊倒了祂。它們像水一樣圍繞著祂。舊約先知論到基督抱怨說:「你的烈怒漫過我身;你的驚嚇把我剪除。」(詩篇 88:16)藉著基督的救贖,我們從上帝的驚嚇中被拯救出來,進入永恆的幸福生活。


第 14 節: 好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

保羅總是將這段經文放在他面前:「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唯獨藉著基督,亞伯拉罕的後裔,才能臨到外邦人。為了成為萬國的祝福,基督必須成為咒詛,以除去世上萬國的咒詛。我們所懇求的功勞,我們所獻上的工作,就是為我們成了咒詛的基督。

讓我們精通將我們的罪、我們的死亡和一切邪惡從我們自己轉移到基督身上;並將基督的稱義和祝福從基督轉移到我們自己身上的藝術。


第 14 節: 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所應許的聖靈」是希伯來文的「應許的聖靈」。聖靈意味著從律法、罪、死亡、咒詛、地獄和上帝的審判中得自由。在這應許的聖靈和祂所帶來的一切祝福中,沒有提到任何功勞。這充滿許多祝福的聖靈唯獨藉著信心才能領受。唯獨信心建立在上帝的應許上,正如保羅在這節經文中所說的。

很久以前,先知們就預見到基督將在萬事上帶來幸福的改變。儘管猶太人擁有上帝的律法,他們卻從未停止渴望基督。摩西之後,沒有任何先知或君王在書中增加一條律法。任何改變或增補都推遲到基督降臨的時候。摩西告訴百姓:「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祂。」(申命記 18:15)

古時上帝的百姓覺得摩西的律法無法改進,直到彌賽亞帶來比律法更好的東西,即恩典和罪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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